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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6章 草戒

作者:菇菇弗斯 · 原作:《穿越小货郎,养家宠夫郎/盛世小货郎》 · 分类:其他类型 · 第 90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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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6章 草戒

从外面回来,常霄见曾如意的第一眼就让他伸手。

“我给你个小玩意儿瞧瞧。”

曾如意起先是掌心朝上,却被常霄握着翻了个面,随即无名指一紧,指根多了个蒲草编就的草戒子。

不单是一个圆环,正中的位置还拧了个小花。

曾如意笑着凑近看了看,又伸直手指,好一番打量。

“程家的?”

他以为常霄是从程三手里买的,常霄却摇摇头,指指自己道:“我做的,手艺如何?”

快从程三家走的时候,他见程三的两个孩子在编草戒子玩儿,顿时起了兴。

心道和自己腰一样高的小娃娃都能学会,没道理自己学不会,当即就问程三讨了几根草,就地学起来。

一共编了两个,他挑着比较周全的一个留下了。

曾如意惊讶地睁圆眼睛,小心地把草戒子摘下来,搁在手里研究,随即对着常霄点点头。

“厉害。”

常霄不禁失笑,他信手轻刮了下小哥儿的鼻尖。

“你同我说话,我总觉得你和哄孩子似的。”

曾如意含笑抿唇,重新把草戒子戴回原处。

“不,喜欢?”

“喜欢得很。”

常霄时常觉得现下的曾如意,大概更接近去曾家大伯家前的性子吧?

惯常的稳重与细谨之外,又多几分跳脱乃至狡黠。

也只有心性足够坚定的人,才能在经受几遭打击,多年磋磨后不改本质。

曾如意见身边汉子一时不做声,以为他是累了,不由抬手摸了摸常霄的脸,早上出门时剃干净的胡茬都冒出来了。

“吃丸子。”

“晚上吃丸子?”常霄已经能熟练地帮小哥儿补全他想说的话。

就似原先靠笔谈交流时,也是能少写一个字就少写一个的。

曾如意的唇间却又蹦出一个字。

“汤。”

原来是吃丸子汤。

有时曾如意说得慢,常霄又有些心急。

他立刻道:“这个我喜欢。”

又抬头看了看铅灰色的天,“早还盼着开春,菜干子属实吃腻了。”

但从今日的见闻来看,接下来一两个月怕是不好过。

忆起程三的叮嘱,晚食后记完了账,常霄掐指算了算,从存银里拿出两贯钱。

“各处都说要起倒春寒,今年的冬麦收成怕是不太成,还有回暖开河时恐有凌汛之忧,届时无论河东府哪个地方遭灾,粮价都不免跟着变动,因而我想着,要不要趁早囤些粮。”

他们手里的银钱过得快,不愁拿不出现钱买粮,加之家中不曾务农没有田地,从这点来看,粮食买多了也不会亏的,早晚能吃完。

不过原先两人吃的粮食多是在村里买的,这回常霄打算去草市集上买。

过后要真是粮价要涨,他们却提前以低价从村民手里买走粮食,即便是钱货两讫,双方自愿的生意,也难保人家心里不犯嘀咕。

曾如意听罢也拧起眉头,第一反应是要不要提醒下相熟的人家。

转念又想,除却他和常霄,各家哪个不是种地的老把式,想来早有准备。

再不济,各家秋收的余粮也都没吃完,算下来需要提前囤粮的还真的只有自家而已。

“买多少?”

他对近来的粮价心中有数,去岁是个丰收年,秋收后粮价有短暂地下跌,不过又随着过年入冬上涨,现下在草市集上零散买,是粟米十二文一升,一百二十文一斗,麦子价贱些,是十文一升,百文一斗。

家里原先吃的杂面,多是从里正家买的现成的,但要是去粮行买粮,只能买到麦子,要吃面粉得自己拿去磨坊现磨,如此又多一笔支出,算下来粟和麦最终吃到嘴里前的价钱是差不多的。

常霄道:“要买就往多了买,哪怕只咱们两张嘴,一石粮三个月也吃完了,新麦夏天才收,收成还不做准。”

最后决定将粟米和麦子各买一石,要是多买,价钱定会比零买便宜些,刚刚拿出来的两贯钱是足够了,说来这笔还是趁上元那日挣的。

前景不明朗的时候,除了银钱,只有攥在手里的粮食最可靠。

常霄掂量了一下装存银的钱袋,心道除了买粮,还得想想如何多进账些现钱。

城中的郭家绣坊开工晚,年后第一批绣活还不曾领着。

布行黄齐那边手里的存货也尽数清了,新的货源多还要仰仗甘小泉的门路,现下也还未有定论。

正思索时,往箱子里收账册的曾如意突然瞥见先前常霄进山找老桑木那回,不经意捡到的石头,好似说是玛瑙的。

因家里也不缺花销,这石头一直被搁在箱子里,成日里忙来忙去,倒给它忘了。

他把石头拿出来,递给常霄道:“换钱?”

常霄有日子没见到这块石头了,拿在手里抛了两下,又放回曾如意手里。

“也还没到要卖它的地步,不差这一两贯的。”

好歹也是他自己捡的,比起出手,他更乐意今后寻个好工匠,给曾如意制一样首饰戴,可不比去外面买的更有意义些。

曾如意闻言便把石头重新收起,转而抱起自己的针线筐子。

他正月里又想了个新绣样出来,只待下次进城卖给郭家绣坊。

然则常霄却把他的动作打断,拿起一册书凑到小哥儿身边道:“莫忘了今日功课,同我念念,今日读了哪一张?”

自打小哥儿驯服了他的舌头,常霄用毛笔写出来的,在古人眼里宛如鬼画符的拼音表就派不上用场了。

买新书又太贵,因此用起了从前原主用过的几本书,做了小哥儿练习发声的“阅读材料”。

半新不旧的书落在常霄眼里宛若古籍,手抄本的字密密麻麻,好在有原主做的句读和笔记在,不然他真是看着都要头痛。

他知晓每天自己出门后,曾如意把整个白日的时间安排得明明白白,一时洗衣洒扫,一时沉心绣活,一时还要念书写字。

常霄自问换了自己闲在家里,绝对做不到如此自律。

就说他练字的那档事,前阵子又给丢下了,直到正月里不出门才再次捡起来。

如今写的毛笔字,虽说还是全然没有什么风骨神韵,好歹称得上一句工整,当着外人的面落笔也不会露怯了。

眼前的小哥儿见常霄提起此事,果然气定神闲地接过书,翻到某一页指了指。

然后常霄坐下,他便捧起书册,缓慢但咬字清晰地念起来。

读书郎看的书目,无外乎诗书礼易春秋等,像现在手里这本就是一本《礼记》。

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……”

常霄靠在炕桌旁,而曾如意坐在对面,他单手支着下巴,听着听着眼睛就闭上了。

好熟悉的一段话,是不是以前语文课上学过?

“货恶其弃于地也,不必藏于己……”

曾如意念到后面,已经顾不上看常霄了。

经书的内容可比平常说话难多了,再者他小时候学认字的时候,也只读过《百家姓》《千字文》云云,现在读这个,其实是囫囵吞枣,不解深意,完全只是把认识的字拼在一起读出来而已。

“故外户而不闭,是谓大同……”

好不容易读完一篇,曾如意长出一口气。

书册合起放回桌上,再看常霄……

果然又在打瞌睡了。

现在曾如意真心相信常霄不是念书的料,要是从前也在夫子眼皮子底下这般,怕是手掌心都要被板子打肿了。

当然现在犯困,也有白日里太累的缘由。

一旦开始出门卖杂货,天不亮的时候就要起床。

“官人?”

他拍了拍常霄的胳膊,见对方一个激灵,睁开眼睛。

“念完了?”

常霄伸出双手猛猛搓脸。

“念得好。”

他无比肯定道。

曾如意笑吟吟地看着他。

“真的听了?”

“听了,我还会背。”

常霄没说谎,他刚刚虽然眼睛闭上了,但耳朵又没有关门。

只是到后面曾如意的声音一停,思绪稍断,好似立刻就要去会周公。

他拿过书册,晃晃脑袋,煞有介事道:“……故人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……”

两行背完,曾如意很捧场地拍了两下巴掌。

“都对。”

常霄得意道:“那是,以前上课学过。”

也是不懂为何毕业这么多年还能记得,可能这就是应试教育的威力。

但曾如意并不知道常霄所说的“上课”不是他所想的那个“上课”,实际对于要科举的学子而言,五经里随便抽出一句都该倒背如流,这甚至是刚开蒙的几年里就要做到的事。

看来官人真的不爱念书。

曾如意再次感慨。

此事也不是不能理解,常老爷子望子成龙,不惜搬家迁坟,上一辈又当真出过秀才,常霄身为儿孙,可以说自打出生就注定要走上这条路,不会有人问他喜不喜欢,是否真的有志于此。

曾如意收起珍贵的书册,抱在怀里的同时,忍不住看向常霄,开口道:“官人,更喜欢,走商。”

常霄愣了一下才想明白这句话的意思。

他看向书册封皮上的《礼记》二字,一时默然。

原主是真心喜欢念书吗?

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无从追究。

或许是喜欢的,又或许是为了身上甩不脱的担子和责任,必须要一条路走到黑。

而随着自己的到来,最早弃文从商时给所有人的理由都是“不得已为之”,如今小哥儿却已然窥见真相。

“比起困守书阁,我的确更喜欢行走四方。”

他如此回答,见到自己的小夫郎肩膀微沉,仿佛终于释然,说出的话像是在回答一个更远之前的问题。

“想去,就去。”

他用戴着草戒的那只手碰了碰常霄的手指,语气坚定。

“我,等你。”